各设区市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属医疗机构:
第七批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执行以来,本中心陆续收到医疗机构关于部分企业无法供货的反映。经核查:部分生产厂家提交声明放弃中标权或提出废标申请;少数中标厂家至今未指定配送企业,导致无法供货。
经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属于日使用剂量金额3元以下无供货的药品品规(名单附后),由医疗机构按日使用剂量金额由低到高的顺序直接从挂网品规中选购。
福州片区按福州市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方案执行。
附:日使用剂量金额3元以下无供货的药品生产企业及品规名单
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