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842023000004
二、项目名称:中药饮片及中药免煎颗粒剂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康美药业有限公司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10栋11层6号
|
3,790,000.00元
|
合同包2: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华安康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科南路38号12栋2层201号
|
3,28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成都康美药业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医药品
|
中药饮片一批
|
康美
|
投标人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四川省中药 材标准》(2010年版)及《四川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5年版)标准执行。 对特许生产和经营的中药饮片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在履约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标准发生变化,应按新标准执行,新标准中未全部涵盖本次采购的所有清单内容,如原标准中对新标准未涵盖的产品有具体标准要求的,原有标准未废止可继续按原标准执行。中药饮片炮制规格应依照我院用药习惯和招标要求执行;药 材不得出现虫蛀、霉变、走油酸败等现象。有效成分、含水量、杂质、灰分、非药用部位、辅料、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量等应符合标准要求;饮片外观整洁,不得出现碎颗粒太多的情况;中药饮片必须包装严密,基本要求:包装袋(箱)应干净、结实、无破损、封口严密,方便储存、运输和使用,在每件包装上须注明:品名、规格、数量(装量)、产地、供应单位(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质量合格标志等。小包装色标需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的色标要求。
|
1(批)
|
3,790,000.00
|
3,790,000.00
|
合同包2:
货物类(四川华安康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2
|
医药品
|
中药饮片一批
|
欣福源
|
投标人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四川省中药 材标准》(2010年版)及《四川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5年版)标准执行。 对特许生产和经营的中药饮片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在履约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标准发生变化,应按新标准执行,新标准中未全部涵盖本次采购的所有清单内容,如原标准中对新标准未涵盖的产品有具体标准要求的,原有标准未废止可继续按原标准执行。中药饮片炮制规格应依照我院用药习惯和招标要求执行;药 材不得出现虫蛀、霉变、走油酸败等现象。有效成分、含水量、杂质、灰分、非药用部位、辅料、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量等应符合标准要求;饮片外观整洁,不得出现碎颗粒太多的情况;中药饮片必须包装严密,基本要求:包装袋(箱)应干净、结实、无破损、封口严密,方便储存、运输和使用,在每件包装上须注明:品名、规格、数量(装量)、产地、供应单位(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质量合格标志等。小包装色标需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的色标要求。
|
1(批)
|
3,280,000.00
|
3,28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袁春丽、谭图强、林萍、沈黎明、余盛祥(采购人代表)、陈敏、刘安全(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5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包中标价:按最高单价下浮10%。
二包中标价:按最高单价下浮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崇州市中医医院
地址:崇州市中兴西路266号
联系方式:028-82314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倍信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崇州市崇庆街道隆腾路252号
联系方式:028-82235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女士
电话:028-82235987
成都倍信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