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
1.询问: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使用书面、电话等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在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解答。
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存在质疑的,须一次性提出质疑事项。
4.其他未尽事项,请投标人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5.质疑函格式请自行至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按照格式要求执行。
6.质疑函内容须以中文书写,按法定途径送达。
联系单位:江苏纵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西路1299号万家邻里生活广场A2座10楼
联系人:权威;联系方式:0512-68708379;邮编:215131
7.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截止时间2025年1月6日(每日上午09:00—11:30,13:30—16: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7.2报名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西路1299号万家邻里生活广场A2座10楼
7.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填写报名表并领取招标文件
7.4出售金额:本项目按标段收费,每标段费用为人民币伍佰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7.5报名联系人:邵静
7.6报名联系电话:0512-68708379
7.7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
注:请各投标人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料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如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或伪造、虚报等情况,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