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2月2日,我局《关于公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药品采购信息的通知》(甘交易医字〔2020〕12号)发布后,陆续接到22家企业31个品规变更可供应量、联系人和供应情况;2月3日,应急增补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委托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连花清瘟颗粒挂网;2月4日,我省新增利巴韦林注射液为医药采购平台重点监测保障药品,该药品共2家中标,经与企业联系核实,承诺可供应量80万支。目前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重点监测药品共23个品种222个品规。
为方便医疗机构和企业查询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重点监测药品供应信息,我局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平台”开发了“疫情药品供应”模块(链接见附件),现已上线运行,今后将在大数据平台更新发布监测数据,不再另行通知。请各医疗机构和企业及时向我局反馈重点监测药品供应问题,我局将对数据及时更新。
联系方式:高老师--13609380256;
朱老师--13919314011;
吴老师--13893254766;
马老师--15117075356。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重点监测药品供应信息统计表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