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卫生计生委(局),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洛贝林和甲巯咪唑供应保障工作的函》,省卫生计生委开展了洛贝林和甲巯咪唑两个通用名所有剂型、规格的资质准入工作。现将资质准入结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2日至11月8日)。公示期间,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可根据“湖北省基本药物及常用低价药品集中采购系统”账号密码登陆资质准入系统查看公示企业、产品所有填报信息。本次公示仅接受各地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纸质投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通过“申(投)诉管理”开展申(投)诉工作。
相关说明:
(一)本次资质准入价格采集以各省市药品集中采购部门正式公布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或提供的中标/挂网药品目录等正式文件列明的价格为准。价格有误申(投)诉以各省市中标/挂网结果公告或采购系统中标/挂网目录查询截图(含当前系统时间)并加盖公章为依据。不接受企业自证弃标或无采购记录证明。
(二)本次企业申报《湖北省公立医院挂网药品评价体系》相关资料采取“备案制”,错报、漏报的,一经核实,暂停该产品挂网资格。企业提供虚假、无效文件的,一经核实,纳入我省招标采购不良记录。
附件:《洛贝林与甲巯咪唑资质准入结果公示表》
湖北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