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采购平台《关于在药械集中采购工作中统一采用国家医保信息编码的通知》,下列范围新申报的产品需补充填报国家医保信息编码,未按要求填报或填报错误的,按审核不通过处理。
1、四月份申报的新批准上市药品;
2、四月份申报的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药品;
3、第二季度动态调整中新申报的产品;
4、四月份动态调整按月申报的产品;
5、五月份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中补充申报的产品。
填报时间:2022年5月23日-2022年5月25日
填报方式:登录省采购平台“药品基础库系统”,产品审核结果页面填报。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