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加强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药品供应履约情况常态化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好全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现对2022年第三季度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不包括备案采购、阳光议价、直接挂网药品)、药品结算监测系统配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药品配送情况
(一)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中标企业主体配送情况:配送率在85%以下(按配送率小数点后一位数值四舍五入进行计算,下同)的187个品规药品。
配送企业配送情况:配送率在85%以下的企业33家,其中配送药物品规数在500种以上配送率在40%—85%的企业有10家。
(二)药品结算监测系统
配送率在85%以下有240个品规药品。
二、违约处理意见
根据《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省药品配送实际,拟对配送率不达标的药品和投标企业做以下诚信处理,视采购周期内累计诚信处理情况,按照《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做进一步处理。
(一)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对117个品规药品和投标企业分别记不良记录1次;三季度采购总金额低于1万元的70个品规药品和投标企业分别记警告1次;23家配送企业记不良记录1次;10家配送企业警告1次。
(二)药品结算监测系统
对113个品规药品和投标企业分别记不良记录1次;三季度采购总金额低于1万元的127个品规药品和投标企业分别记警告1次。
三、申诉处理
(一)被诚信处理的企业为申诉主体,如有申诉,请于2022年11月15日前按照药品挂网平台,将申诉材料分别上传至“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申投诉管理”或“甘肃省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结算及监测系统--配送申诉”模块。
(二)申诉材料应包括加盖企业公章的申诉函及相关验证资料,并扫描为1个PDF后上传。企业申诉均通过采购平台提交,不再受理现场提交材料。
(三)季度配送情况诚信处理结果公布前,常态化受理企业对本季度未配送订单的申诉,结果公布后不再受理相关申诉。企业首次申诉审核未通过的接受企业补充资料后再次申诉,复审未通过的不再受理。
四、其它事项
(一)企业配送率和诚信处理结果将长期作为我省药品招采工作中的重要评价指标,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供应保障工作,及时申诉诚信处理相关情况,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二)企业同一规格不同包装的挂网药品按照不同产品分别计算配送情况并进行诚信处理,企业非主流包装产品不能及时足量供应的,可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撤网,免于诚信处理。
联系方式:
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常 ?昕0931-8127072
药品结算监测系统:马世全0931-8127135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