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医保函〔2022〕142号
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挂网药品信息的函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在汉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准入及其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46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医保配套措施的实施意见》(鄂医保发〔2019〕64号)等文件规定,经企业申请、价格采集、数据核算等程序,现对部分挂网药品信息调整如下。
附件1.部分挂网药品价格信息调整表
2.部分挂网药品通用名、药品批件、申报类型、规格、
剂型、包装、批准文号、暂停交易信息调整表
3.部分集采中选药品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调整表
4.部分挂网药品转厂信息变更表
5.部分企业名称信息变更表
6.部分新增企业账号信息表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