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医临床服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阿拉善左旗中医蒙医医院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项目,邀请有意向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阿拉善左旗中医蒙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YMYYY-2024-13
3.预算金额:按实际采购金额计
4.服 务 期: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中标人的合同履约情况及技术服务能力决定续签合同。
5. 报价方式:统一以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或最新省级标准每克进行报价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拟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和质量标准:品种必须是在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质量标准需符合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或最新省级标准。
二、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认证范围。
2)供应商通过药监部门备案,本省企业需提供上市备案证明,外省企业需提供销往本省的销售备案证明。
3)供应商近三年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4)供应商须提供已挂网的中标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的经营授权书(授权范围包括本地区)。
5)供应商必须是在“内蒙古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完成审核注册的配送企业,且取得中标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在本地区的网采配送权。
6)供应商需提供在周边地区医院取得的业绩材料。
7)供应商需提供能够证明其售后服务能力、专职维修(护)工程师配置情况等材料,以保证专用调剂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地点及要求
1、发放时间:2024年 7月 2日至2024年 7月 1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
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阿拉善左旗中医蒙医医院行政四楼采购办
3.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各一份。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7月15日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阿拉善左旗中医蒙医医院行政四楼采购办
六、开标时间:2024年 7月 16日上午9:00
七、开标地点:阿拉善左旗中医蒙医医院行政四楼采购办
八、其它事项: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九、发布公告
阿拉善左旗中医蒙医医院微信订阅号、院内公示栏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新忠、景婧
联系电话:0483-8223695
十一、监督电话
阿拉善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组:0483-8222520
阿拉善左旗中医蒙医医院纪检监察室:0483-8228134
阿拉善左旗中医蒙医医院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