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生产、经营企业:
2010年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即将进行,欢迎各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生产、经营企业参与集中采购项目。
一、集中采购主体:
广州军区(五省:广东、广西、湖南、湖北、海南)驻军医疗机构。
二、集中采购范围:
(1)药品:除国家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不宜招标的生物制品中的疫苗、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B”的保健药品、中药饮片等品种外广州军区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药品。
(2)医用耗材:心脏起搏器、介入耗材、骨科耗材、人工关节、医用高分子及制品、手术室医用耗材、透析器及透析管路、麻醉科常用耗材、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脑外科手术耗材、心胸外科手术耗材等其他类耗材。
(3)检验试剂:含专机专用试剂。
三、本次项目将先进行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配送企业遴选。
四、预计时间安排:三月底或四月初发布配送企业遴选公告,五月进行评审;四月底或五月初发布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公告,六月进行评审。敬请各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生产、经营企业关注网上正式通知。
五、服务机构: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大厦中区2501 (510110)
联 系 人:卢小姐、洪小姐
联系电话:(020)22268985、22268993
传 真:(020)22268900(自动传真,不接收电话)
网 址:http://mlgz.emedchina.net
http://gd.emedchina.net
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