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贵州省医疗保障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贵州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对江西省明月贸易有限公司等企业评定失信等级,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失信等级评定
“一般”失信企业:江西省明月贸易有限公司、江西省娴和商贸有限公司、南昌欣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山峦医疗器械设备有限公司。
失信行为:根据凯里市人民法院判决,江西省明月贸易有限公司、江西省娴和商贸有限公司、南昌欣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山峦医疗器械设备有限公司向舟溪镇卫生院给予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以使其经营的医疗耗材获得额外的交易机会、竞争优势和销售数量,累计折合人民币4.64万元。
“中等”失信企业:黔东南贵龙富凤贸易有限公司、贵州省江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黔东南州亿万欣商贸有限公司、黔东南大贵商贸有限公司。
失信行为:根据凯里市人民法院判决,黔东南贵龙富凤贸易有限公司、贵州省江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黔东南州亿万欣商贸有限公司、黔东南大贵商贸有限公司向舟溪镇卫生院给予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以使其经营的医疗耗材获得额外的交易机会、竞争优势和销售数量,累计折合人民币22.04万元。
“特别严重”失信企业:遵义百颐医药有限公司。
失信行为:根据桐梓县人民法院判决,遵义百颐医药有限公司向桐梓县人民医院给予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以使其经营的药品获得额外的交易机会、竞争优势和销售数量,累计折合人民币355.16万元。
二、评级依据
《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0版)》第1.1条、2.1条、4.1条:根据法院判决或相关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认定的案件事实,近三年在本省范围内,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过给予回扣等医药商业贿赂行为,同一案件中累计行贿数额1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失信等级评定为“一般”;1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失信等级评定为“中等”;200万元以上的失信等级评定为“特别严重”。
三、处置措施
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操作规范(2020版)》第6.1.1、6.1.2、6.1.4条规定,对江西省明月贸易有限公司、江西省娴和商贸有限公司、南昌欣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山峦医疗器械设备有限公司给予书面提醒告诫;对黔东南贵龙富凤贸易有限公司、贵州省江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黔东南州亿万欣商贸有限公司、黔东南大贵商贸有限公司给予书面提醒告诫,并在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标注信用评级结果,医疗机构下单采购以上企业生产、配送的药品及医用耗材时,自动提示采购对象的失信风险信息;限制遵义百颐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投标及配送资格,限制期至2025年10月31日。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