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2016年武汉试点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
信息来源: 武汉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13日 所属项目: 昨日,我省公布今年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及开展相关改革试点情况,提出“两控三改”以降低虚高药价,加强居民健康管理,推进分级诊疗。武汉将作为试点城市推行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
我省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为了最大程度挤干药价水分,武汉、襄阳、鄂州三市将开展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试点。所谓“带量采购”,就是在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的基础上,由医疗机构或医联体与药企进行成交确认,明确采购的品种、数量及价格等,将量价挂钩,以获得最低采购价格。
武汉等试点城市必须确定带量采购药品目录,按照满足疾病防治需要、临床常用、可有效降低患者用药费用的原则,分别遴选3种药品(通用名不重复),并按照“一品三剂型二规格”和销量情况,将同通用名下的其他药品一并纳入采购目录。带量采购结果将在全省执行,全部在省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同时,鼓励医院和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以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药价。试点城市公立医院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原则上从交货验收到付款不超过30天。
有专家认为,这种类似“团购”的带量采购相当于以量来换价,以获取价格优惠,在外地已有不少成功先例。安徽省实施药品带量采购一年来,全省共挤出药品价格水分33亿元。上海实施带量采购一年后,所涉品种药价平均降幅达64%。海南陵水尝试药品带量采购不到半年,药价最高降幅达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