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满足《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③满足《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人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投标人如为中药饮片经营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及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如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4)所投产品如涉及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须提供产品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药品批准文号文件复印件。。
采购包2:
(1)投标人如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且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3)所投产品如涉及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须提供产品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药品批准文号文件复印件。。
内江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2267522。
内江市财政局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166号。
内江市财政局邮编:641000。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