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相关工作部署,深圳药品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深圳平台)已优化调整国家医保谈判相关药品与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备供等药品常态化增补挂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未在深圳平台挂网的以下药品:
(一)国家医保谈判相关药品:属于协议期内的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
(二)集采中选/备供等药品:正在执行的国家集中采购(广东)中选/备供/第二备供药品、广东省集中带量采购(含省际联盟)中选/备选/入围药品。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按《关于启用新药品挂网申报流程的通知》“二、挂网药品流程”要求进行申报。
(二)其他要求
1.请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含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下同)在同规格药品中选择一个临床常用的可供应包装进行申报(即提交挂网申请时勾选深圳平台),该包装将作为深圳平台的实际供应包装。
2.请生产企业登录深圳平台,在“会员中心-承诺函-签署承诺函”完成《承诺函》签署。
三、其他事项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企业可常态化进行国家医保谈判相关药品与集采中选/备供等药品增补挂网申报。之前涉及通知内容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执行过程中如国家和广东省有新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