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精神规定:药品企业申请更名的需提供省级药监部门核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变更记录及变更企业名称的有效资质证书,经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核实后挂网公示,无异议的则在系统中予以变更。现有部分药品企业(详见附表)申请变更生产企业名称,经核实后符合更名条件,予以挂网公示,公示期:2011年1月5日至1月11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于1月11日下午17:30时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联 系 电 话: 0791-8329405
服务中心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519号 江西省肿瘤医院门诊十三楼
附表:部分药品企业变更情况表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