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根据《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春节值班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春节放假和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蚌政办秘〔2018〕12号)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值班责任。
严肃值班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值班人员须确保在岗值班。不得以工勤人员、保安门卫等代班或转接值班电话以及在其他场所值班,值班电话、传真系统保持运行状态,确保联络畅通和信息传报及时准确。
二、认真做好信息报送。
(一)向省局报送要求。节日期间每天下午16:00前,各县区局向市局当日值班人员报送报送春节期间总体情况,有无突发事件均需“零报告”。如遇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须严格按照应急管理有关要求进行报告。
市局值班人员于节日期间每天将各县区局上报情况进行汇总,于16:30前完成向省局值班室的信息报送工作。对于未及时报送信息的县区局,进行电话催报,并在值班日志上对各县区局信息报送情况进行记录。
市局将视情节对各县区局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情况(报送时效和质量)进行通报。
(二)向市政府报送要求。2月21日(正月初六)11:00前,各县区局向市局当日值班人员报送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简明情况,市局值班人员当日下午12:00前,报送市政府应急办。
三、值班事项。
省局值班室电话:(0551)-62999222; 传真:62999223
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市政府应急办): 电话:3123333
传真:3123500;电子邮箱:cfhy2015@163.com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值班电话:12331; 传真:3013739
电子邮箱:bbsyjjzb@163.com
关于做好春节值班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pdf
蚌政办秘〔2018〕12号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春节放假和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