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疗保险管理局(中心):
《玉溪市公立医院2018年药品采购配送企业遴选方案》已经2018年2月8日局务会讨论通知,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玉溪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8年2月8日
玉溪市公立医院2018年药品采购配送企业遴选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配送管理,确保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的保障供应和“两票制”的执行,依据《玉溪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工作方案》(玉政办通〔2018〕1号)、《玉溪市公立医院改革药品配送管理与考核办法(试行)》(玉医改办〔2016〕5号)的要求,决定公开遴选网络体系全、质量信誉好、配送能力强的药品流通企业进行药品采购配送。结合我市药品配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原则
平等自愿、公平竞争、公开遴选、择优确定。
二、遴选目标
确定配送企业10家和备选配送企业3家。
三、遴选方式及累计分值的计算
(一)遴选方式:玉溪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组织93家(包括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公立医院相关人员通过视频会议进行现场遴选。按照累计分值高低顺序,选出10家配送企业和3家备选配送企业。
(二)累计分值计算:企业累计分值由基础分和遴选分组成,入围企业基础得分50分,遴选分则按照被1家公立医院选中得0.5分累计,依据公立医院的现场遴选表的记录计算分值。
(三)遴选表的要求:
1.由市局统一下发玉溪市药品采购配送企业遴选表,1家公立医院填写1份,此表涂改无效。
2.请各县区医保局(中心)现场遴选后及时把遴选表和签到表传真到市局药品采购管理科(传真号:2090140、2018943),原表请各公立医院加盖鲜章后,交由各县区医保局(中心)统一于2月11日下午18:00前送到市局药品耗材采购管理科校对留存。
3.遴选表原件与传真件不一致,视为无效。
(四)分值相同按照以下顺序确定:
1.参与2017年玉溪市公立医院药品配送的企业优选;
2.都参与2017年玉溪市公立医院药品配送的企业则按照玉溪市药品配送结算管理系统中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企业名下启用状态配送品规多的优选;
3.都未参与2017年玉溪市公立医院药品配送的企业则按照公示的入围企业自己提供的2017年10月至12月企业配送医疗机构多的优选;
4.如仍无法确定则按照药品仓库面积大的优先(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为准)。
5.如有取消配送企业资格的,空缺名额将在本次遴选入围的3家备选配送企业名单中按分值高低排序进行依次递补。
四、配送企业确定
遴选结果在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xhrss.gov.cn)公示3天,公示期内如无异议,上报市药品耗材采购领导小组和市医改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告。
五、在遴选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的由玉溪市医疗保险管理局药品采购工作领导组确定处理程序及办法。
六、本方案由玉溪市医疗保险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