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新上市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依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医保规〔2020〕2号)、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明确广州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中当期采购周期内新上市药品相关采购问题的通知》(穗医保中管〔2020〕413号)相关规定,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GPO平台)的新上市药品采购由原备案采购模块调整到普通挂网商品采购模块。现对原备案采购的新上市药品进行挂网前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广州GPO平台新上市药品信息
二、公示时间
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0日17:30。
公示期间接受申(投)诉,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登陆广州GPO平台,在“信息公示及公布”模块直接点击相关产品申(投)诉按钮或者在“药品申投诉”子系统发起申(投)诉。
逾期未操作者视为同意。
三、价格原则
新上市药品经药品生产企业确认产品基础、价格信息后,以不高于全国其他省级现执行最低挂网(中标)价格和广东省最低交易价格两者之间的低值进行挂网。
挂网价格包含同一生产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不同包装规格(含未在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报名的包装规格)。
四、其他事项
(一)原备案采购的新上市药品不在此次公示中的,生产企业可通过申投诉提交信息(包含价格等),广州GPO平台将按规定处理。
(二)供应主体的价格和供应异常等行为按规定纳入信用评价体系。
(三)广州GPO平台不接受现场递交纸质申(投)诉材料,请按要求在网上提交材料。
咨询电话:(020)28866465。
特此通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