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审批同意,《2011年度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已经公布,根据省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决定对实施方案的有关附件进行公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2011年3月22日至3月26日17:00。
二、公示内容
1、经济技术标评审体系(见附件1)。
2、2009年化学药或中成药工业企业排名(见附件2)。排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出版的《2009年中国医药统计年报》,对2009年化学药或中成药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按主营业务收入排序。
3、2011年度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招标目录(见附件3)。《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剂)》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中收载的规格、剂型纳入本次基本药物招标目录,其它的规格、剂型不纳入本次基本药物招标目录。
4、采购区域的划分(见附件4)。根据11个设区市的地理区域和人口数量,按照同品规中标的厂家数,全省划分1-3个采购区域。
三、有关要求。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纸质申诉、投诉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面交至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逾期和不符合要求的一概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91- 8329405
服务中心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519号 省肿瘤医院门诊十三楼
附件:
1、经济技术标评审体系
2、2009年化学药或中成药工业企业排名
3、2011年度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招标目录
4、采购区域的划分
江西省药品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