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渭南市医改办关于推进药品耗材供应保障体系建设的通知》渭医改办发(2016)7号文件和《陕西省医改办关于完善县域药品“三统一”配送管理的通知》陕医改办(2014)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临渭区2017年度药品耗材配送企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面向全省公开遴选药品耗材配送企业。
二、遴选数量:
1、渭南市第一医院(含基层医疗机构配送,渭南正元医药有限公司、渭南市药材公司不在这次遴选范围内,继续延续配送资格)遴选药品配送企业不超过3家,遴选耗材配送企业不超过15家。
2、临渭区中医医院、临渭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遴选药品配送企业不超过5家,遴选耗材配送企业不超过15家。
3、渭南市第二医院、渭南市骨科医院、渭南市精神卫生中心遴选药品配送企业不超过5家,遴选耗材配送企业不超过15家。
三、配送期限:2017年度。
四、申报条件:
(一)药品配送企业
1、申请企业应为法人单位,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渭南本地企业为500万元及以上。
2、通过新版GSP认证。
3、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4、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现代物流设施设备,仓储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其中冷藏库不小于20立方米),药品储存能力必须能够满足医疗机构用药需求。
5、具有覆盖辖区配送范围的运输能力。
6、配送网络能够覆盖配送服务区内的各级医疗机构。
7、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和记录。
8、具有提供药品购销电子订单、配送信息服务的网络信息系统。
9、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耗材配送企业
1、申请企业应为法人单位,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渭南本地企业为500万元及以上。
2、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具有覆盖辖区配送范围的运输能力。
4、不接受近2年内有经营劣迹被行政监督部门开具过行政处罚书或在省、市耗材集中采购过程中被禁止参加的及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5、配送诊断试剂的企业必须有冷藏车和冷藏周转箱。
6、企业应具有与耗材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仓储场所,办公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仓储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冷库面积不小于20立方米。
7、企业应具有与配送耗材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
8、提供配送服务方案:包含正常配送、紧急配送方案,物流链延伸服务的内容及承诺条件,质量保证措施,针对医院现有业务的接替措施及解决方案。
9、配送企业有完善的物流信息化管理系统,能够对医疗机构耗材的采购、库存管理、使用追溯进行全流程监管。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申请配送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3、资质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法人委托授权书、《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确认件》、新版GSP认证证书(配送药品及配送“药准字”批准文号试剂的需提供)。
4、经营状况资料: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纳税申报表等有关能够证明企业经营状况的资料。
5、基本设施设备资料:企业办公场所、营业场所、仓库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上述场所的方位图、平面布局图及相关设施设备一览表,配送车辆行驶证。
6、质量管理体系资料:质量管理文件、企业员工花名册(包括学历、职称、岗位、工作年限等内容)、质量管理人员的学历、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
7、购销存计算机管理系统资料: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功能证明及说明资料。
8、诚信经营证明材料:企业所在地工商、税务、药监、物价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无违法记录的证明。
9、申请事项承诺材料: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配送服务承诺。
以上所有证明性文件均需提供原件(资料初审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六份并加盖红章)。
六、申请资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2日12时
七、申请资料初审:申请企业应在遴选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报告和申报资料按照规定报送至渭南市临渭区卫计局,逾期不予受理企业申请。渭南市临渭区卫计局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料齐全、完整,符合规定的,发给《申请资料接收回执》。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直接不予受理。
八、申请资料初审情况通报网站:申报资料受理审查工作结束后在“渭南市临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 http://www.wnlwws.gov.cn/)和“临渭区纪检监察网”( http://www.lwjj.gov.cn/)公布。
九、遴选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渭南市临渭区卫计局另行通知。
十、申请资料报送地址:渭南市临渭区卫计局四楼三统办(渭南市前进路北段193号)。
联系电话:0913-2035250
举报电话:0913-2079079 0913-2070719
联 系 人:袁冰、周君
邮 编:714000
附件:申请临渭区药品耗材配送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