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员: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3〕27号),我所将对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品种入市价进行调整。为保障2013年2月1日贯彻执行文件要求,我所将于2013年1月31日17:30以后进行文件涉及品种的入市价及零售价调整工作,请有关会员及时登录新基药及原非基药交易系统进行价格确认及上市操作,以免影响调价品种的交易。
根据文件精神,未列的剂型和规格,相关药品生产企业须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价格管理的通知》(渝价〔2010〕257号)要求,2013年2月20日前到重庆市物价局完成价格申报工作。2013年3月1日前未取得物价部门新的价格,交易所将按相关规定暂停物价已到期品种的交易。
重庆药品交易所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