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医保发〔2020〕53号)要求,为确保国家谈判药品顺利落地实施,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未完成资质维护的国谈药品生产企业登录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申报系统维护资质信息,资质信息审核通过后,在“2020年国谈药品”项目申请挂网。
二、已完成资质维护的国谈药品直接在“2020年国谈药品”项目申请挂网。
三、申请挂网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18日。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