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国家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挂网采购政策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挂网采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非中选药品(联盟中选、与国家组织集中采购(第一、二批)中选同品种药品(医保目录剂型分类相同))。
二、挂网方式
(一)已在我省中标(挂网)的非中选药品(详见附件1),请相关企业登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交易系统-数据上报-价格申报”进行价格申报,经公示无异议后可恢复挂网。
(二)未在我省挂网的企业登录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进行非中选药品的申报。
1.参加过我省药品集中采购投标工作并领取过网上用户名的企业直接登录“药品集中招标系统(新)”进行企业和产品信息维护。
2.未参加过我省药品集中采购投标工作的企业(含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企业)需携带企业报名册(附件2)到我中心领取网上用户名。
(三)已在我省国家组织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挂网采购(第一批)项目中挂网的药品,不再重复申报。
(四)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达到3家以上的(含3家),不再对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进行挂网。
(五)相关企业登录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http://223.220.250.135:8081)完成价格申报、信息填报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信息维护前,请各企业认真阅读企业及产品信息维护操作手册,操作手册可在集中采购平台“操作指南”栏下载。
三、价格要求
(一)鼓励国家集中采购未选择供应青海省的中选企业以国家中选价在我省挂网采购。
(二)与中选药品同通用名的原研药和参比制剂,采购价格高于中选价的,以上海市现行采购价在我省挂网采购。
(三)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按不高于我省的中选价挂网采购,如规格与中选规格不一致,按药品差比价规则进行计算。
(四)与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同品种的药品(医保目录剂型分类相同),按不高于我省的中选价挂网采购,剂型、规格与中选剂型、规格不一致的,按药品差比价规则进行计算。
四、申报时间及地址
(一)价格申报时间截止至2020年7月14日。
(二)未在我省挂网的非中选药品申报实行常态化管理,企业可随时登录平台进行申报。我中心定期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公示,符合规定的予以挂网。
(三)报名地址: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千家福家居对面))。
联系电话: 0971-6115291、6145480
0971-5115636(交易受理部)
传 真: 0971-6145480
附件:
1.平台已中标(挂网)非中选药品需申报价格目录
2.企业报名册
3.需上传资料模板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