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与管理工作,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要求,我中心将开展2026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资质材料收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质收集对象及截止时间
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纳入了《江西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目录》的,2025年12月4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吉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需提交材料
(一)企业资质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
2.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3.企业资质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记录;
4.开户许可证;
5.财务开票信息;
6.购销合同模版;
7.进口疫苗国内代理机构备案信息及国内代理委托授权书;
8.生产企业授权书及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二)产品资质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药品GMP证书(或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部门药品GMP符合性检查材料);
2.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3.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
4.进口药品注册证和通关单(进口非免疫规划疫苗);
5.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最新)。
(三)配送资质
1.疫苗(药品)企业委托配送企业的授权书;
2.配送企业营业执照;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配送企业其他有关资质。
(四)宣传推广服务商资质
1.宣传推广商取得的生产企业授权书;
2.宣传推广商营业执照;
3.宣传推广商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五)其他材料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资质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质量及服务保证承诺书;
3.廉洁承诺书。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三、其他
1.所提交材料要求为纸质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标明页码,资质材料上交后不予退还。材料封面及有关格式参考见附件。
2.资质材料不齐全和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将电话告知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逾期视为放弃。资质材料审核通过后,所供疫苗将纳入《吉水县2026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并于2025年12月中旬公布。采购目录有效期一年。
3.疫苗采购期间若发现所提交的资质材料虚假或承诺的事项失真,我中心将从采购目录中剔除其所供疫苗。若疫情防控需要和市场供给情况发生变化,我中心将对该目录进行增补。
4.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本中心解释。
5.资质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吉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股211室
电话:0796-8680512
吉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吉水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