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集中采购有关单位:
2006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前期工作已完成,各医疗机构将进行中标品种和成交品种的采购工作。现将核定的2006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邀请竞价成交候选品种目录,在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bjmbc.org.cn)上公布,请各有关单位自行下载相关附件。为加强药品集中采购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有关医疗机构自2006年3月1日开始销售2006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邀请竞价成交品种。本次药品集中采购合同期至2007年2月28日。
二、各有关医疗机构应严格按本通知公布的集中采购邀请竞价成交候选品种目录采购药品,药品价格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京发改【2004】2685号)执行。
三、在采购合同期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包括二级)不得自行增加或更改配送企业。如出现药品质量或售后服务等问题,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企业可从中心网站(http://www.bjmbc.org.cn)下载违约违法行为公示制度举报附表,加盖公章后向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举报。
四、二级以上有关医疗机构对集中采购邀请竞价成交品种实行网上采购。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本次药品集中采购的各项工作。
二○○六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