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经营(批发)企业:
为保障我区2017年医疗卫生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顺利推进,根据《2017年西藏自治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藏卫发〔2017〕317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西藏自治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药品经营(批发)企业(以下简称:配送企业)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且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配送企业。
(二)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除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外,必须承诺保证药品及时配送。
(三)2015年以来,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布配送企业有经营假药记录的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或在西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不接受其报名。
(四)2015年以来被国家卫生计生委或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一次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或两次列入其他不良记录的,或被省外两次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或其他不良记录的,不接受其报名。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10月20日18:00止。工作时间9:30-13:00,15:30-18:00
三、报名方式
(一)企业注册
1、配送企业自行登录“西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网”(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xzyxcg. cn),在“企业注册”栏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相关资料,并上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正副本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原件的清晰彩色扫描件(文件格式为jpg,大小在800K以内)进行注册。
三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一的情况,可只提供《营业执照》。
2、已参加过2016年自治区级医疗卫生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配送企业,仍使用原用户名、密码登录;未参加过的配送企业新申请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若企业密码遗失,可凭密码遗失重置函和法人授权书,进行密码重置后登录。
(二)现场报名
配送企业按照附件配送企业申报材料编制要求,编制纸质版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现场报名并递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四、工作机构
(一)名称:西藏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二)地址:拉萨市罗布林卡南路2号
(三)邮编:850000
(四)业务咨询电话/传真:0891-6826211
(五)采购平台操作技术咨询电话:
蔡生平17389910636,18008914636 林磊18640482026
(六)电子邮箱:xzypcgzx@163.com
附件:配送企业申报材料编制
西藏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