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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图们市非免疫规划疫苗(流感、狂犬病)补充遴选公告

所属项目: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图们市非免

发布时间: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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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疫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我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管理流程,切实保障疫苗质量安全与稳定供应,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品类齐全的非免疫规划疫苗,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图们市非免疫规划疫苗(流感、狂犬病)补充遴选实施方案》(图卫医发〔2025〕11号)、《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等要求,我中心拟启动流感疫苗、狂犬病疫苗补充遴选工作。现将本次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目的
落实国家关于疫苗采购、使用管理政策要求,强化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集中采购管理,规范疫苗购销行为,保障疫苗质量和供应,确保疫苗接种安全,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二、遴选对象
已纳入吉林省二类疫苗网上阳光采购平台采购目录中的流感、狂犬病疫苗品种及疫苗生产企业。
三、遴选方法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图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召开疫苗补充遴选会,图们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评审专家组将围绕疫苗质量、规格标准、生产工艺、供应价格,以及生产企业规模实力、行业知名度、市场信誉度、售后服务保障、退换货承诺等核心评审内容,开展全面综合评审,严格遵循择优遴选原则确定供应厂商。
四、遴选企业提交资料

1.生产企业简介;

2.生产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药品GMP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已取得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配送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运输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与疫苗配送企业签订的配送协议(已取得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申报产品说明书、产品资质、产品质量相关资料、质量及服务保证承诺书、疫苗销售廉洁承诺书、退货保障协议;

5.企业委托与疾控中心联系人的授权书及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疫苗质量事故及不良反应事件被相关部门通报或处罚记录。提供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违规证明材料或企业自行出具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7.图们市非免疫规划疫苗补充遴选申报表(附件1);

8.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遴选时间及地点

1.遴选时间:2026年1月中旬(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2.遴选地点:图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遴选文件提交时间及截止时间:2026年1月5日至1月13日。

六、遴选程序
(一)材料递交阶段

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2026年1月5日到1月13日(工作日),图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地址:明星路81号)。请各企业根据文件要求准备相应纸质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安排专人现场递交,不接收邮寄、快递。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二)遴选评审阶段

图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按各企业材料递交顺序,逐一电话通知遴选会具体时间。各企业参会人员需提前准备产品介绍课件,完成 5-10 分钟产品讲解;经图们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评审专家组综合评审后,确定最终入选(含备选)企业及疫苗名单,并通过图们市人民政府政务网及图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科长
联系电话:0433-3668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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