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报送挂网药品价格动态调整信息的通知》,我局统计了企业申报的挂网药品价格动态调整信息(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17日-10月23日,公示期内如有申诉质疑,请将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情况说明、相关证明材料邮寄至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价采处收,电话88830052,逾期不予受理。
另,部分企业存在以下问题未在公示范围内:1.申报了高于黑龙江省现行挂网价格的省份价格;2.未按格式要求填报价格信息,相关企业在修正信息后可重新申报。
附件:企业申报挂网药品价格动态调整信息表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