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会员:重庆药品交易所已对2011年1月31日之前在网上申报并有效递交纸质材料的抗生素类药品进行了审核,并对通过审核的药品按照入市价制定规则制定了入市价。按工作安排,将于2月22日起启动抗生素类药品电子挂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确定挂牌价格请接受入市价的卖方会员,务必于2011年2月17日至21日内,在重庆药品交易所交易系统内点击“确认价格”,并在实现了产品全覆盖的条件下,点击“上市”并录入挂牌价格。二、建立配送关系(一)时间从2011年2月17日起登录重庆药品交易所交易系统(http://business.cqyjs.com)建立配送关系并进行产品委托。(二)要求1.尚未建立配送关系的卖方会员须及时和配送会员建立配送关系,否则将影响正常交易。卖方会员在建立配送协议的同时应进行产品委托。2.卖方会员委托配送会员配送,其所选配送会员的配送范围总和应覆盖重庆32个配送片区。配送片区划分详见《重庆药品交易所关于电子挂牌交易药品配送片区划分(重庆)的通告》(交易所网站2010年10月8日登载)。3.卖方会员和其委托的配送会员必须在交易系统相互确认后,电子委托配送协议方可生效。4.已经建立配送关系的卖方会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对电子委托配送协议内的片区和产品委托情况进行新增和修改。5.卖方会员在建立或修改电子委托配送协议时,应确保所委托的产品能够覆盖全部配送片区,否则不能交易。6.首次建立配送关系的,卖方会员应将电子委托配送协议开始日期设定在发起协议当天。已经建立配送关系,且配送协议开始日期在2011年2月20日之后的,卖方会员应与配送会员协商后,使用“协议时间变更”功能将电子委托配送协议的开始日期变更为2月20日前。7.请卖方会员和配送会员按照《卖方会员配送关系操作手册》和《配送会员配送关系操作手册》进行相关操作。操作手册详见《重庆药品交易所关于卖方会员与配送会员建立配送关系的通告》(交易所网站2010年12月17日登载)。
重庆药品交易所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