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机构,各生产商、配送商:
经审核,现将湛江市宏华药业有限公司配送的“注射用盐酸头孢替安”等3062个中标品种在崇左区域配送权整体转让给广西国泰医药有限公司的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2015年3月25日至3月31日。
二、在公示期内,如医疗机构、生产商、配送商对公示结果有异议,须由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加盖鲜章)将申诉材料递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二楼前台。
三、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将导入交易系统供崇左区域医疗卫生机构执行。
附件:湛江市宏华药业有限公司崇左区域整体转配送的品种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