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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关于开展2025年度第二批挂网药品价格纠偏的通知

所属项目:2013年湖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

发布时间: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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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湘医保招采函〔2025〕34号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挂网药品价格治理相关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前期企业自查自纠和2025年度第一批挂网药品价格纠偏进展,经综合梳理药品挂网数据,现就开展2025年度第二批挂网药品价格纠偏工作明确如下。

    一、纠偏药品范围及处理

    (一)同通用名同实际剂型单位可比价为同质量层次(或更高质量层次)最低单位可比价5倍及以上的相关药品

    46个过评药品(见附件1)、103个未过评药品(见附件2)“单位可比价为同质量层次(或更高质量层次)最低单位可比价5倍及以上的”,须按低于参照药品单位可比价5倍调整。

    以上参照药品价格取当前已挂网的最小制剂最低单位可比价(已剔除截至2025年3月7日未在我省建立配送关系和截至2025年4月1日两年内无交易的相关药品价格信息)。

    (二)未按自查自纠通知建立配送关系的相关药品

    截至2025年3月7日,未按湘医保招采函〔2025〕14号要求在我省建立配送关系的相关药品(2263个,见附件3),将转至不活跃区。

    (三)挂网价格为“0”的相关药品

    截至2025年3月18日17时,我省备案采购药品(3个,见附件4)挂网价格为“0”,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挂网价格,予以暂停挂网。

    二、价格调整流程

    需要调整挂网价格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须于4月24日17时前使用企业CA或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招采管理系统,选择“药品招标管理”模块进入“价格联动管理”栏目,在“待确认”页签中找到需确认的产品,点“编辑”进入详情,填报不高于最小包装挂网限价的最小包装挂网申报价格(企业填报价格可低于公示拟挂网价格),最后点击“保存并提交”按钮完成价格信息填报。截至规定处理时间不接受纠偏价格或未进行价格调整的将暂停挂网,对纠偏价格有异议的应于4月24日17时前通过湖南省招采管理系统申投诉模块提交有效申诉材料,按照申投诉流程受理。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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