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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繁昌县中医医院】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项目答疑补遗

所属项目: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中医医院

发布时间:2023-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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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WH10CG2023FW952802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繁昌县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项目(二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0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中标结果     

更正内容:

 

1、采购需求说明中“*③《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项中的“选货”和“统货”为该品种的供货验收时的明确具体要求,投标人必须响应。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修改为:

“*③《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服务要求”项中的“选货”和“统货”为该品种的供货验收时的明确具体要求,投标人必须响应。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采购需求说明中“2、根据投标人的供货能力和市场变动情况报价,必须按采购需求一览表的要求填报。(注:个别药品产地如须改动请另附技术偏离表说明一同提交。)”

修改为:

“2、根据投标人的供货能力和市场变动情况报价,必须按采购需求一览表的要求填报。”

 

3、采购需求说明中“12.*①投标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或未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产品名称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未据实填写、存在与《采购需求一览表》内容不一致、不符合要求,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②表中单项不得出现空行断行。*③技术规格偏离表填写时,招标货物主要参数、技术规格为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技术参数要求,按投标货物明细填写,投标货物主要参数、技术规格应据实填写,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修改为:

“12.*①投标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或未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名称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存在与《采购需求一览表》内容不一致、不符合要求,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②表中单项不得出现空行断行。”

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五、其他证明材料”中增加“交货一览表(格式)”

 

交货一览表(格式)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产品品牌

原产地

制造商名称

品种所执行标准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2

 

 

 

 

 

 

 

 

 

3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

 

1.本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序号、名称、数量等应一致。

2.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其他要求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繁昌县中医医院  

地址:繁昌区繁阳镇迎春路65号 

联系人:梅老师

联系电话:0553-7875084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中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 

联系人:仇恒欢

联系电话:18855550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仇恒欢

电话:188555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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