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WH10CG2023FW952802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繁昌县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项目(二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中标结果
更正内容:
1、采购需求说明中“*③《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项中的“选货”和“统货”为该品种的供货验收时的明确具体要求,投标人必须响应。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修改为:
“*③《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服务要求”项中的“选货”和“统货”为该品种的供货验收时的明确具体要求,投标人必须响应。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采购需求说明中“2、根据投标人的供货能力和市场变动情况报价,必须按采购需求一览表的要求填报。(注:个别药品产地如须改动请另附技术偏离表说明一同提交。)”
修改为:
“2、根据投标人的供货能力和市场变动情况报价,必须按采购需求一览表的要求填报。”
3、采购需求说明中“12.*①投标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或未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产品名称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未据实填写、存在与《采购需求一览表》内容不一致、不符合要求,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②表中单项不得出现空行断行。*③技术规格偏离表填写时,招标货物主要参数、技术规格为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技术参数要求,按投标货物明细填写,投标货物主要参数、技术规格应据实填写,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修改为:
“12.*①投标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或未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名称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存在与《采购需求一览表》内容不一致、不符合要求,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②表中单项不得出现空行断行。”
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五、其他证明材料”中增加“交货一览表(格式)”
交货一览表(格式)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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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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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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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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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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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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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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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所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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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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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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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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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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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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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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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
备注:
1.本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序号、名称、数量等应一致。
2.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其他要求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繁昌县中医医院
地址:繁昌区繁阳镇迎春路65号
联系人:梅老师
联系电话:0553-7875084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中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
联系人:仇恒欢
联系电话:18855550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仇恒欢
电话:1885555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