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企业主动申请,现对相关企业申请降价的20个药品以及5个申请调整平台的药品进行公示,调整后的价格及平台信息,自2020年1月1日起全省执行。对于企业主动降低价格、承诺按全国最低价或某一较低价格销售的,医疗机构可按承诺价采购,不得高于承诺价采购销售(可等于承诺价)。
申报企业要按照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及阳光采购平台的相关交易规则,及时做好医疗机构的采购及议价应答,确保临床使用。
鼓励更多企业支持甘肃脱贫攻坚和健康扶贫工作,主动 降低药品价格、让利于民。
附件:
申请调整挂网价格及平台药品一览表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