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浙江省药品基础库是我省药品集中采购的基础,应定期登录查看和维护相关信息,及时更新,保证基础库中信息的准确性。我中心在日常信息审核中,发现部分企业或产品资料已近有效期。如资料过期的企业及其产品将作为不合格处理,请各相关企业及时维护药品基础库中信息,具体通知如下:
一、澄清“不合格”信息、补充递交近效期资料。澄清和相关要求具体可见我中心2013年6月25日发布的《关于开展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基础数据库录入信息网上澄清工作的通知(一)》。
二、维护产品“大包装”和“中包装”信息。为完善产品资料信息,我中心在基础库中新增产品包装信息字段,请及时维护。该信息将在药品交易系统中显示,方便医疗机构网上采购。
具体操作为:企业进入药品基础库,在“产品列表”中选择相应产品,点击“维护更新”,在“大包装”或“中包装”字段后填写相应的包装数量,点击“提交”,即完成该字段的维护。
特此通知。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