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医保配套措施的通知》(赣医保发〔2019〕1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部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江西非中选药品纳入挂网采购,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企业主动申报采购价格,现将部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江西非中选药品纳入挂网采购,并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医疗机构与企业实行网上议价采购,采购价格不得高于企业自主申报价格。
二、根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全国各省集中采购价格和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等政策,在实行挂网采购过程中,对挂网采购药品和采购价格进行动态调整。
咨询电话:0791-88130800
附件:纳入挂网采购的非中选药品(第二批)目录
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