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品价格谈判工作方案》(附件1)要求,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药价谈判小组办公室发布药品价格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范围
1、我院年采购金额大于8万元及同一通用名、同一剂型品种,其中已进行市级医疗机构前两批联合采购的药品、国家谈判药品、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和部分供应紧张药品除外。
2、我院使用的前两批联合采购成交品种但不能正常供应的品种。
3、2017年在我院使用的部分临时用药品种。
4、我院正式品种内的造影剂、血液制品、大输液。
第一轮详见附件2: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一轮药价谈判目录
第二轮药价谈判目录另行公告
二、采购方式
价格谈判采购
三、生产企业报名与报价
1. 药价谈判目录中指定生产厂家的产品由原配送企业通知生产企业自愿参加,第二轮药价谈判目录中未指定生产厂家的产品原配送企业根据市场供货与意向,推荐2至5家的同品种生产企业参加价格谈判。
2.生产企业应按要求提供《供应企业承诺函》(附件3.)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4.)等文件。
3.生产企业应按目录规定的药品剂型、规格提供本次报价、自4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医保支付价及本次报价前浙江省内最低价。
4.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进口及港、澳、台地区产品国内总代理(无国内总代理的,应为从境外取得浙江省代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可视同生产企业。代理商需递交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协议)。
四、第一轮评审报名及报价时间
2018年3月12日12:00时至2018年3月18日24:00。
第二轮竞价评审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五、第一轮评审报名及报价方式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品价格谈判第一轮评审的报名与报价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同时进行(邮件主题务必注明企业编号与名称),同一生产企业的多个产品只能授权一个委托人进行报名与报价。生产企业需严格按要求填写“附件5.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药价谈判报名报价表”(“报名报价表”采用EXCELL表直接发送,不得转为PDF或图像格式等),电子邮件发送至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药价谈判小组办公室报名报价专用邮箱:1037860998@qq.com。报名与报价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即于2018年3月12日12:00时至2018年3月18日24:00间发送的邮件为有效报名。同时报名企业需使用顺丰快递寄送 “供应企业承诺函(附件3)”、“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4)”、“生产企业报名报价表(附件5)”等纸质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供应企业鲜章)。
快递寄送要求:地址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原湖州宾馆行政中心A座209室, 邮编313000,收件人:严冰,电话:0572-2038025。邮件封面请标明生产企业编号与企业名称(按下载“报名报价表”中企业编号填写),需使用顺丰快递(可以直达收件人办公室,降低遗失风险)。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72-2575056(物资采供部)
生产企业报名报价专用邮箱:1037860998@qq.com建议尽量采用邮件方式联系。
此次药价谈判采购全过程提交的纸质材料均需由快递送达,药价谈判小组办公室不接受当场递交的材料。
八、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品价格谈判工作委员会所有。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品价格谈判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日
附件1: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品价格谈判工作方案
为继续完善我院药品价格谈判工作,根据《湖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湖卫计发【2017】6号)和《关于湖州市级医院药价谈判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湖药联采【2017】5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形式及职责
组织:
组长:董朝晖 兼任工作办公室主任
专家委员会成员:鲍鹰、朱鸣、温晓红、邵学平、冯文明、俞宏斌、陈秋强、罗玉寅、闵继康、王荣江、朱焰、徐珏、袁慧琴、杨卫华、倪林。
监督组成员:顾红光、任刚。
工作办公室成员:陈小莉、鲁晟、范晓萍、姚斌、陶剑美、严冰。
职责:
专家委员会成员:负责监督和指导议价,确定拟成交品种。
工作办公室成员:
任刚:监督药品价格谈判工作全过程。
陈小莉、严冰:负责药品价格谈判具体日常工作。
鲁晟、范晓萍、姚斌、陶剑美:提供相关用药数据,协助报价统计工作。
二、药价谈判范围
1、我院年采购金额大于8万元及同一通用名、同一剂型品种,其中已进行市级医疗机构前两批联合采购的药品、国家谈判药品、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和部分供应紧张药品除外。
2、我院使用的前两批联合采购成交且不能正常供应的品种,参加第二轮竞价评审,目录由市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确认提供。
3、2017年在我院使用的部分临时用药,纳入本次药价谈判范围,参加第二轮竞价评审。
4、医院正式品种内的造影剂、血液制品、大输液。
三、药价谈判流程
1、确定药价谈判目录
初选范围为2017年全年采购金额大于8万元及同一通用名、同一剂型品种,由谈判小组剔除不符合药价谈判范围的品种,制定谈判目录,目录应包含通用名、剂型、规格、生产企业等。
2、发布药价谈判目录
药价谈判目录在医院外网公布后,由原配送企业通知原在供的生产企业自愿参加药价谈判(不能正常供应的药品医院不指定生产企业,原配送企业根据市场供货与意向,推荐2至5家同品种生产企业参加药价谈判),未按规定通知到位的,医院将另行选择配送企业。
3、生产企业报价
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的格式向谈判小组办公室提交电子报价与书面报价各一份,谈判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报价,制作评审表。
4、第一轮报价评审
谈判小组负责第一轮评审工作,主要按降幅进行评审,对降幅明显的产品直接定为拟成交产品(降幅明显的标准由谈判小组讨论确定)。对降幅不明显的产品进入第二轮竞价评审或直接取消其成交资格。
5、第二轮竞价评审
(1)进入第二轮竞价评审的产品,除临时用药品种及备案药品按照原厂家外,其余品种由相应的配送企业通知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可交易的同品种同规格产品的生产厂家报价,未按规定通知到位的,医院将另行选择配送企业。
(2)专家委员会成员按降幅、每日费用等结合同类药品的供应情况(含相同适应症药品)与“临床必需、无可替代”的原则评审确定拟成交产品。
6、第三轮面议评审
第二轮竞价评审中降幅仍不理想且临床无法替代时,每个产品选择不多于3个厂家进行现场价格谈判,并在谈判结束后对这些产品做出是否确定为拟成交产品的评定。
7、成交结果的确认
拟成交结果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确认通过,同时报医院药事会备案。
四、成交结果执行
1、成交结果报市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在浙江省药品采购平台进行交易。
2、成交结果暂定一年,如遇省、市药品价格谈判,按省、市的谈判结果执行。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日
附件2:谈判目录
附件3.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品价格谈判
供应企业承诺函
致: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在阅读了本次《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品价格谈判工作方案》后,我方决定按照工作方案的规定参加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品价格谈判。我方严肃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质证明材料、文件、本次报价和截止本次报价前浙江省内最低价的真实及合法性,并愿赔偿采购方因上述资质证明材料、文件和报价出现瑕疵所蒙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如果我方产品成交,我方将在规定时间内签署购销合同,并按照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要求,保持配送关系的稳定并约束配送企业按时配送成交产品,确保产品购销合同的履行。我方对报价产品的质量安全、货源保证、及时配送等承担全部责任。我方理解,如我方未能对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床使用产品进行及时配送,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有权取消所有成交产品的供货资格。
我方承诺,不会为了达成此项目与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任何不正当联系,不会在竞争性申报过程中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在成交后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非法临床促销活动、提供各种回扣或其它商业贿赂。我方完全能够理解本次所申报的产品最终可能在评审流程结束后不能成交。
我方同意本承诺书从报名起到本次采购期结束均有效,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连同正式购销合同、本承诺书及贵方的成交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之间的协议。
供应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出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品价格谈判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注册于 (公司地址)的 公司(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所在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负责本次“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品价格谈判”活动中提交资质证明材料、确认报价相关信息、参与价格谈判、签订购销合同及执行和完成合同、售后服务等工作,并以本企业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执行期内如授权人(法定代表人)变更将及时向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提交新的授权资料。被授权人确保在通常条件下可被及时联络,否则因此带来的有关损失自行承担。
本授权书授权期限: 年 月 日至本次采购周期结束。
供应商名称(盖章):
授权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人联系方式 :
被授权人职务:
被授权人所在单位名称:
被授权人所在单位地址:
授权书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骑缝章
注:1.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必须与居民身份证原件一致;
2.整个采购过程只有此被授权人能够进行签字确认、参与谈判、签订供货合同等事宜;
3.同一被授权人不得担任2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被授权人。
附件5:报名报价表
附件下载
附件2:第一轮谈判目录
附件3、附件4: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品价格谈判供应企业承诺函、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品价格谈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5:报名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