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申报企业、配送商:
经行业主管部门研究,现将部分化学药品调整挂网资格申诉、质疑的处理情况公布如下:
一、部分单列代表品计算的药品,详见附件1。
二、暂停国家医保谈判、带量采购相同品种挂网资格的药品,详见附件2。
业务咨询电话:0771-2831753,QQ群:821961706
附件:1.部分单列代表品计算价差药品汇总表http://116.252.221.174:8001/guawang_sys/index_gw.asp?guawangid=FCK17080920220713t
2.暂停国家医保谈判、带量采购相同品种挂网资格药品汇总表http://116.252.221.174:8001/guawang_sys/index_gw.asp?guawangid=FCK17100420220713t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