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文件的组成: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响应)函、声明。 2、投标文件的签章:投标文件加盖有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 3、投标文件的语言:语言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4、行贿犯罪记录: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②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2. 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结果,在资格审查期间对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审查。【说明: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投标人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说明:①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②供应商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7、联合体投标:非联合体投标。 8、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效的供应商;2.资格审查小组未发现或者未知晓投标人存在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效的供应商。 9、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生产范围包括毒性中药饮片);若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同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生产范围包括毒性中药饮片)。 10、所投产品如涉及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其提供的产品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药品批准文号,并于交货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采购包2:
(1)1、投标文件的组成: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响应)函、声明。 2、投标文件的签章:投标文件加盖有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 3、投标文件的语言:语言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4、行贿犯罪记录: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②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2. 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结果,在资格审查期间对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审查。【说明: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投标人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说明:①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②供应商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7、联合体投标:非联合体投标。 8、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效的供应商;2.资格审查小组未发现或者未知晓投标人存在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效的供应商. 9、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若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同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 10、所投产品如涉及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其提供的产品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药品批准文号,并于交货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一、本项目情况:
1、计划编号:51018824210200005022[2024]00063 。
2、本项目预算金额:4270000.00元 (采购包1:3830000.00元;采购包2:440000.00元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综合折扣率100%(注:综合折扣率=1-下浮率。),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A07029900其他医药品 。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61889702;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中铁卓越中心17楼;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正北上街97号
联系方式:028-61613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高新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仁路387号3栋1单元4楼404号
联系方式:028-86095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28-86095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