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便于整体推进我区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的意见》精神,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电子印章办理截止办理时间为2020年2月20日。
二、电子协议签订截止办理时间为2020年2月25日。
截止日期前尚未办理的单位将另行通知集中办理。
联系电话:电子印章0471-6386650/4919513 电子协议0471-4930630/4930516 技术支持0471-4967106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