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温泉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供应与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开展温泉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目的
落实国家关于疫苗采购、使用管理政策要求,强化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集中采购管理,规范疫苗购销行为,保障疫苗质量和供应,确保疫苗接种安全,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二、遴选对象
根据2025年11月13日最新《关于挂网公示2025年第二批自治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入围品种及价格目录信息的公告》(https://ggzy.xinjiang.gov.cn/),对已纳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挂网的,拟在我县非免疫规划工作中使用的疫苗。
三、遴选品种
详见附件2《温泉县2026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品种目录》。
四、遴选办法
(一)温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对参加遴选的疫苗生产企业、代理商(或进口疫苗代理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参加疫苗遴选的资格。
(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温泉县卫生健康委的监督下,由温泉县非免疫规划疫苗参与遴选人员对参选的疫苗产品进行充分讨论,根据疫苗质量、规格、价格、信誉、售后服务、辖区居民需求及传染病防控等因素,通过表决的方式,按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人员确定入选的具体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及品种。
(三) 遴选期内如出现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或主管部门文件要求等特殊情形,需要增减、改变遴选品种或企业时,由温泉县非免疫规划疫苗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五、遴选周期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六、遴选公司的资格要求
疫苗生产企业、代理商应提交以下资料:
1、生产企业简介;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药品生产许可证;
6、产品的GMP证书及产品证明性文件;
7、疫苗销售方或配送方的冷链配送储存与运输的冷链管理资质或相关证明;
8、药品生产企业业务员的委托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9、药品生产企业给代理公司的委托授权书,代理公司业务员的委托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10、进口疫苗代理协议书以及授权书及提交进口药品注册证;
11、疫苗说明书;
12、疫苗质量保证书;
13、异常反应处置响应预案(自拟);
14、疫苗信息收集表(见附件1-1);
15、廉洁自律承诺书(见附件1-2);
16、疫苗退换货承诺书(见附件1-3);
17、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情况统计表(附件1-4);
18、遴选产品目录(附件1-5)。
以上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且每页均需要加盖企业公章,按目录装订成册,标明页码,除以上材料外,其他材料不要装入,可单独附后,资料册要加封面(模板见附件1-6)。
公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22日(报名截止后 3 个工作日内,温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以电话方式反馈提交材料完整性,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补正瑕疵材料)。
七、监督管理
本次遴选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供应商在遴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遴选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其他说明
提交资料地址:请有意参与遴选的疫苗生产企业、代理商(或进口疫苗代理企业)将相关材料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或邮寄至温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传染病防治(免疫规划)科(地址:温泉县博格达尔镇博格达尔西路90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徐霞 杨丽
联系电话:0909-8222789 13779011053
邮箱:861414845@qq.com
温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