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04号)和《关于开展江西省挂网药品省际价格联动的通知》要求,根据国家最新挂网监测价,现对部分药品挂网价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4年9月4日至9月6日。
(二)公示内容
省际价格联动期间企业未填报,申请重新申报的产品信息及拟挂网价。
二、相关要求
(一)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9月6日17:3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提交至江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药品交易结算-业务办理-药品挂网信息申诉”。
(二)根据国家“四同药品”价格治理要求,常规挂网药品价格回归至监测价或以下,本地药品挂网规则有进一步要求的,按照属地原则强化管理。
联系方式:0791-88130800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