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9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21号),经过核查,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安胃片(0.6g*30)、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生产的开胸顺气丸(6g(6g/100粒)*10)、太康海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胃蛋白酶颗粒(480单位*10)、多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维生素E烟酸酯胶囊(0.1g*60)、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头孢拉定(1.0g*1)在自治区药品采购平台挂网。按照《关于加强药品医用耗材质量安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内食药监【2017】259号)第一条规定,即日起暂停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上述5家企业生产的5个药品在我区的挂网资格。
附件: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9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21号)
2.暂停挂网资格药品列表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