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长兴县中医院医共体集团中药配方颗粒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浙恒采字【2019】-002
三、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6月12日
四、 更正理由:变更。
五、 更正事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中关于“样品的提供”第1点(P16)更正为:“投标人必须于2019年7月2日09:00前,将下列8种样品送至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大枣、黄芪、当归、甘草、薄荷、金银花、生姜、生晒参。以上样品每样各20小包,小袋装。”(原文中“提供以上颗粒剂样品质检报告单,提供机配产品包装规格样式。”条款取消。)
(2)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组成部分中增加“颗粒剂样品质检报告单”内容。
本次更正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更正函有冲突的,以更正函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六、 其他事项:无。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榆树街26号新天地写字楼21层政府采购招标部门
联系人:王 嘉 联系电话:0572-2199129
2、采购单位:长兴县中医院
联系人:华丽霞 联系电话:0572-6026792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2-6027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