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强化药品生产企业保障供应的主体责任,规范药品配送行为,增强企业履约意识,进一步满足医疗机构用药所需,按照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工作部署,根据《关于公布深圳市药品配送服务指标的通知》和《关于公布深圳市挂网采购药品生产企业三方合同签订数据的通知》的相关安排,现公布深圳市挂网采购药品购销三方合同生产企业签订数据及药品配送服务指标。
一、药品生产企业合同签订数据
统计范围:集团采购目录(第一批)2020、集团采购目录(第二批)及集团采购目录(第二批)-大输液成交品种;
统计周期: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二、药品配送服务指标
统计范围:挂网采购药品;
统计周期: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三、数据更新
《深圳市挂网采购药品生产企业三方合同签订数据及药品配送服务指标公布(20220906)》数据公布期间共收到一份意见反馈表,考虑到医疗机构合同创建时间的特殊性,反馈意见予以采纳。凡涉及2022年8月31日发起的已过期合同明细不纳入生产企业合同签订数据的统计,数据将于本期予以更新,详见附件3。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