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确保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挂网药品基础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经与国家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核对,发现部分药品(详见附件1、2、3、4)基础信息与国家医药药品数据库信息不一致。
请各相关企业于2024年5月21日前,对照附件中所列清单,核查本企业相关挂网药品的包装数、药品统一编码、批准文号、生产企业名称等基础信息,并按照基础库药品信息变更操作指南(详见附件5)登录招采子系统申请信息修订。经公示无异议后,系统自动更新相关信息。
另,如挂网药品的基础信息(如药品统一编码、包装数、批准文号和生产企业名称等)有变动,企业应先登录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https://code.nhsa.gov.cn/)进行相关信息更新。待国家动态维护平台审核并公布后,相关信息将在一个月内自动同步到招采子系统。若变更信息未及时同步,企业可按照上述流程申请变更。
各企业应高度重视,因信息错误或修订延误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