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商: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药品进口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2号)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47号)发布后,一些药品生产企业主动表示降低部分药品供货价格的意愿。为使国家政策红利尽快落到实处,拟于通知之日起开启2015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入围的进口药品和抗癌药品调价窗口。请需要申请降价的药品生产企业,下载通知附件填写并加盖企业鲜章后,递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源办公区二楼大厅。
附件:1.进口药品和抗癌药品调价申请函
2.进口药品和抗癌药品调价申请附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部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