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商:
根据2015年广西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第四批)及低价药补充挂网采购申报药品等工作日程安排,为保证生产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价,现将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生产商报价事宜
(一)报价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9:00—11月21日17:00。
(二)报价登录方式
各生产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本企业的系统账号密码登录药品竞价系统进行投标报价(详见操作手册)。
(三)报价原则
1.生产商报价。报价应包括所有税费在内的货架交货价,即生产商对采购人的实际供应价。
2.不报价视为放弃参与挂网,生产商每次涉及报价均不能报为“0”,报价为“0”的药品,视为无效报价。
3.直接挂网采购目录药品没有报价限价,企业根据市场供销实际情况进行报价;低价药补充挂网采购目录药品,企业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4.解密后公开所有报价信息。
(四)报价要求
1.生产商所报价格是指可供应给医疗卫生机构的供货价,所报价格包括配送费用。
2.报价使用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即0.01)。
3.报价时,生产商以实际投标的药品规格包装数量进行报价。原则上,口服制剂以审核通过的包装单位报价(如盒、瓶、袋、板……);注射剂以支、瓶、袋等报价;中成药及外用制剂中贴膏、贴膜、贴片等以基本包装报价;外用制剂中的乳胶剂、凝胶剂、滴眼液、滴鼻剂、滴耳剂、软膏剂、眼膏剂、喷雾剂、气雾剂等以支、瓶报价。
4.带有附加装置(如加药器、冲洗器等)的药品所报价格为不含附加装置的价格。
(五)注意事项
1.拟参加直接挂网和低价药补充挂网采购的药品必须网上申报,申报后需进行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的药品不能参与报价。
2.请各生产商认真阅读药品投标报价操作手册,以便正确操作和报价。操作手册可在广西药械集中采购网首页左侧的“最新下载”处下载。
3.报价系统可查询所有参加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第四批)及低价药补充挂网采购审核通过且已完成信息确认的品种信息。
4. 所有参与直接挂网和低价药补充挂网药品均需进行网上报价(包括不同转换比包装的药品)。
5. 此次药品报价不包含涉及化合物专利的药品,涉及化合物专利药品报价等相关后续工作日程另作安排,请随时关注网上通知。
二、解密公示
2017年11月22日实行统一解密。解密工作由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操作,生产商不需自行解密。解密不成功和无效报价的药品不进入下一流程,解密后所有药品报价数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向社会公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部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