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经营企业: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将贝朗(山东)制药有限公司列入内蒙古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招投标不良记录的通知》,贝朗(山东)制药有限公司列入内蒙古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招投标不良记录,取消其交易资格,我市将取消其在自治区医药采购网内配送关系,停止与各经营企业的配送业务。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2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购其产品,已签订购销合同的自不良记录公布之日起合同自行终止,在包头市备案的各药品经营企业自不良记录公布之日终止与贝朗(山东)制药有限公司合作,不得销售其任何产品。
包头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
网上集中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