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福建省医疗机构第八批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于2012年3月1日正式执行,将于2013年8月31日到期。鉴于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尚未开展,为保证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经研究,决定将第八批药品集中采购周期延长至我省下一轮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结果正式执行之日。其中,列入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的履约期延至我省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结果正式执行之日。在延续期内,各中标药品的生产、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仍执行第八批中标药品履约的相关政策规定,并通过“福建省药械集中采购网”开展采购。
福建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