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县辖区内非免疫规划疫苗的质量和供应,满足群众对非免疫规划类疫苗的需求,预防和控制相关传染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四川省第二类疫苗挂网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176号)、《宝兴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县拟于近期开展2024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所有参与遴选的疫苗必须是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大数据一体化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简称:招采子系统)挂网目录产品。
二、遴选办法
(一)宝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疫苗生产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申报资料不完整的,取消参加疫苗遴选的资格。
(二)宝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管理遴选工作组拟在3月组织召开遴选会议,遴选时应综合考虑疫苗质量、规格、价格、知名度、信誉、售后服务、往年使用情况等因素参与综合遴选。
(三)同一品种疫苗,按我县所有疫苗接种点代表投票由高到低排序,确定疫苗供应企业。
(四)投票结果在遴选会结束后1个工作日在“宝兴疾控”和各接种单位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提交材料
1.生产企业简介;
2.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3.申报产品的GMP 认证证书、《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或进口药品通关单、进口药品注册证等;
4.申报产品检验报告书、生物制品批签发等;
5.疫苗品种、剂型、效果与安全性、规格包装等;
6.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疫苗质量保证协议书;
8.疫苗购销廉洁承诺书;
9.其它补充资料(生产厂家样章备案表、开票信息等)。
四、有关要求
(一)所提交材料要求为纸质材料,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一次性交齐)。
(二)参加遴选的单位需于2024年3月15日下午17:00前将遴选材料送至宝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日上班期间收资料,不接受邮寄、快递)。地址:宝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宝兴县灵关镇钟灵大道1号,联系人:舒开美 联系电话:0835-6822027。
宝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3月4日